南陵中学2023年体育特长生招生实施方案
导语 南陵中学2023年体育特长生招生实施方案发布,计划招生20名(不分男女),其中高水平类(田径单项)5名,四项素质类15名。
南陵中学2023年体育特长生招生实施方案
为更好地发挥我校省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引领作用,带动全县中小学体育竞技水平的发展与提高,提升我校体育特长生的培育水平。结合实际,特制定南陵中学2023年体育特长生招生实施方案。
一、招生项目
田径
二、招生计划
20名(不分男女),其中高水平类(田径单项)5名,四项素质类15名。
三、招生类别
1.高水平类(田径单项):男子(100米、400米、800米、跳远、铅球),女子(100米、400米、800米、跳远、铅球);
2.四项素质类:100米、800米、立定三级跳远、原地推铅球(男5公斤、女4公斤)。
四、报名条件
1.具有南陵中学录取资格,身体健康,初试考核合格的考生。
2.参加高水平类(田径单项)测试的考生,中考成绩不低于当年中考升学总分的65%;参加四项素质类测试的考生,中考成绩不低于当年中考升学总分的75%。应届毕业生每休学一年,文化课成绩按考生中考实际考试成绩减10分计算;往届生文化课成绩按考生中考实际考试成绩减20分计算。
五、招生程序
(一)初试
1.高水平类(田径单项)初试项目和成绩合格标准
2.四项素质类初试项目和成绩合格标准(测试50米和立定跳远,两项成绩需都达标方可报名)。
3.初试办法
高水平类(田径单项)测试:参照田径项目类高校高水平运动队体育专项考试方法执行;
四项素质类测试:50米使用站立式起跑,每人测试一次,可以穿钉鞋,起跑三次犯规者,将取消该项测试资格;立定跳远每人可试跳三次,取最高成绩,一律不准穿钉鞋。
4. 初试时间:2023年7月6日—7月7日(以初试准考证上时间为准)
初试地点:南陵中学田径场
(二)报名
1.考生报名只能选择一个类别,报考高水平类(田径单项)的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单项。
2.报名时间、地点:初试考核合格者现场报名参加正式考试。
3.报名材料:身份证(或户口簿)、初试合格证明、报名推荐表(见附件1)、中考成绩单、两张1寸正面免冠照片、初中学校出具的应(休)和往届证明(所有证件核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所有报名材料送县教育局进行身份确认及条件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不予报名。
(三)考试时间:2023年7月9日
考试地点:南陵中学体育场
(四)考试办法
1.县教育局组织体育特长生专业测试(含初试),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高水平类(田径单项)测试参照田径项目类高校高水平运动队体育专项考试方法执行;四项素质类测试参照高考体育四项素质省统考考试方法执行。
3.专业测试成绩计算办法。参加高水平类(田径单项)测试考生需达到《南陵中学2023年田径高水平类专项考核合格标准》要求(见附件2);参加四项素质类测试考生专业测试成绩参照高考体育四项素质省统考考试评分标准计分(见附件3)。
4.南陵中学不组织任何形式的有关体育特长生考试的培训。
(五)录取办法
1.高水平类(田径单项)专项测试成绩合格者按照文化课成绩择优拟录取,若文化课成绩相同,按中考录取相关规定拟录取。
2.参加四项素质类测试的考生专业测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拟录取依据综合分计算成绩。综合分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分数=(中考成绩×100/中考升学总分)×40%+专业测试成绩×60%,若综合分数相同,按专业测试成绩择优拟录取,若专业测试成绩再相同,按照中考录取相关规定拟录取。
3.若高水平类(田径单项)和四项素质类拟录取人数不足该项招生计划数,可互相调剂;若两类测试拟录取总人数不足招生计划总数,则未录满的名额纳入本校非切块指标招生计划。
4.拟录取的学生,上报县、市教育局审批后正式录取。
(六)各校拟录取南陵中学体育特长生的考生,须统一填报南陵中学志愿。
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安徽省南陵中学
202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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