鸠江区2017年公办幼儿园招生办法

导语 据幸福鸠江微信,鸠江区2017年公办幼儿园招生办法已出炉,具体内容请仔细阅读本文。

  一、招生原则

  (一) 公开公平的原则。幼儿园公开面向社会招生,主动、自觉地接受社会监督。

  (二) 免试入园的原则。幼儿园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测试。

  二、招生对象

  江南片招生对象为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出生的年满三周岁的适龄幼儿,且需符合下列条件:鸠江区户籍的适龄幼儿(面向湾里、官陡、清水、四褐山街道;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除外),其监护人需在鸠江区境内拥有完全产权的住宅房

  江北片招生对象为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出生的年满三周岁的适龄幼儿,且需符合下列条件:芜湖市鸠江区各镇户籍内的适龄幼儿

  三、2017年秋季小班计划招生班级数

  四、招生方式

  (一)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报名招生。若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30人/班),直接录取;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则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按计划数录取。

  (二)小区配套建设的幼儿园(石城湖实验幼儿园、芜湖市石城湖实验幼儿园褐山分园、芜湖市锦苑实验幼儿园),在优先满足拥有该小区完全产权住宅房的小区业主子女入园的基础上,若有剩余学位再面向社会公开报名招生,若面向社会公开报名总人数超过剩余学位数,则通过电脑派位录取补齐计划数;如果符合条件的小区业主子女已超过招生计划数,则在小区内按招生计划数电脑派位录取,不再面向社会招生。

  (三)最终招生方式根据各园预登记情况来确定。

  五、招生程序

  (一)信息公布

  鸠江区教育局在5月1日前,通过鸠江区政府网站和幼儿园宣传栏面向社会公布幼儿园招生工作的相关办法和信息,包括幼儿园招生班级计划数、小区配套建设的幼儿园所服务的小区名称等(请幼儿监护人及时关注所报名幼儿园门口通知,下同)。

  (二)预登记

  1.各幼儿园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预登记报名。采取幼儿监护人现场审核相关材料(含复印件)的方式登记。由幼儿监护人在幼儿园领取预登记信息表填写。

  2.一名幼儿只能登记一所幼儿园,监护人不得为幼儿在两所及以上幼儿园重复登记。

  3.预登记时间:2017年5月8日——5月12日

  中 午:12:00——2:30;下 午:4:30——5:30

  (三)报教育局审核

  1.所有预登记相关材料报鸠江区教育局审核。资格审核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1)幼儿监护人二代身份证;

  (2)报名幼儿的出生证明;

  (3)幼儿保健手册及预防接种证;

  (4)相应的户籍与居住情况资料。鸠江区户籍幼儿需提供:幼儿户口簿及相关住宅房产权(房产证、拆迁协议或购房协议及全额发票等,下同)及居住情况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属于小区配套幼儿园的,符合条件的小区业主子女优先入园,需提供幼儿监护人与幼儿在该小区的共同户口簿以及属于幼儿监护人的产权住宅房产权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住房产权属于幼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幼儿及其监护人户籍地址需与该住房一致。请幼儿监护人自行携带上述材料前往幼儿园登记。规定时间内登记先后不影响录取,但逾期责任自负。

  3.经审核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提供虚假材料的、证明材料不齐全且未按时补齐的,或发现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前往幼儿园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一律取消资格。

  4.各园在6月30日前完成招生工作。

  六、附则

  1.若登记人数超过招生人数,具体排位时间请关注补充通知。

  2.鸠江区教育局设立招生监督电话,电话号码:5864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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