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无为市中医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导语 无为市中医医院计划引进高层次人才15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刻发送邮件至指定邮箱报名。

  无为市中医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为满足无为市中医医院用人需求,根据中共无为市委 办公室 无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为市市级公立医院卫生高层次人才引育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无办发〔2022〕9号)精神,现就2023年度无为市中医医院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及方式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引进采取面谈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人才引进计划

  计划15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

  三、报名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引进程序和方法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2月12日17时,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下载填写《无为市中医医院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后,发送电子邮件到指定邮箱:949850702@qq.com,邮件以“姓名+报名资格审查表”命名。

  填写的报名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名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一致,凡弄虚作假者,在引进工作的任何阶段,一经查实,均取消其引进资格。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初审未通过人员将电话通知。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将通过邮件方式发送资格复审通知(资格复审时间、地点以邮件通知为准)。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应提供以下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具备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海外留学生应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的学历证明。

  资格复审结果当场告知报考人员,并发放面谈考核通知书。

  (三)面谈考核

  面谈考核时间和地点以面谈考核通知书为准。参加面谈考核的人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谈考核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未按时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面谈考核时间为每人15分钟,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协调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综合素质及潜能等。参加面谈考核的人员顺序,当天现场抽签确定。面谈考核设立考官组,考官由7人组成。面谈考核设定最低分数线70分,对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引进。

  (四)体检考察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面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工作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原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人才引进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按面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引进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引进人员,在无为市人民政府官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按《关于印发〈无为市市级公立医院卫生高层次人才引育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无办发〔2022〕9号)规定程序报批后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应自行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提供终止合同证明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视为自动放弃。

  引进人员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须按规定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相关待遇

  引进人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工资福利待遇按公立医院现行政策执行。引进人才按照《关于印发〈无为市市级公立医院卫生高层次人才引育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无办发〔2022〕9号)等规定,享受购房、租房补贴。

  六、工作纪律

  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无为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本公告中未尽事宜,由无为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点击查看原文及附件下载

  附件1、无为市中医医院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表.xlsx

  附件2、无为市中医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资格审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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