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芜湖南陵申请稳定就业安家补助有哪些条件?

导语 南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2021芜湖南陵县稳定就业安家补助实施细则,每户最高补助8万元!

  申请人申报安家补助时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就业条件

  在《实施意见》实施期限终止前(即2021年11月4日以前) 已在我县经济开发区工业企业或其他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稳定就 业,由县人社局负责审核认定。

  (二)购房条件

  在《实施意见》实施期限内,即自2020年11月5日至2021年11月4日止,在我县县城规划区内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购房时间以县房管处备案通过的《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由县房管处负责审核认定。

  (三)其他条件

  申请人应自 2020年11月5日(含 5 日)起稳定就业满 1 年 后提出申请,且申请人应在符合申报条件的时点后半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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