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住房公积金业务网上办理
导语 芜湖市住房公积金业务网上运行操作有那些?步骤如何?需要什么材料?芜湖本地宝为大家整理了一些相关资料希望能帮助大家!
芜湖市住房公积金业务网上运行操作指南
芜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实现上网办理业务,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缴存人可在互联网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网上运行的官方门户为易户网和易企网。其中,易户网是面向个人的服务门户,易企网是面向单位的服务门户。
我市开通的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包括: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和贷款业务。现将住房公积金业务网上运行操作指南公布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网上缴存业务操作指南
住房公积金网上缴存可办理以下业务:1、缴存单位开户;2、单位信息变更;3、个人信息变更;4、新增人员开户;5、缴存人员封存;6、缴存人员启封;7、缴存基数调整;8、住房公积金补缴。
(一)易企网注册与认证
1、打开www.eqoho.com,按要求进行用户注册和实名认证;
(二) 住房公积金缴存申报
1、打开易企网(www.eqoho.com)使用已经过认证的账户登录。
2、在“我要办事”栏目中选择职能部门“市公积金”,在出现的职能事项列表中选择您要办理的业务事项,点击“网上受理”,进入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网上申报系统。
3、在“汇补缴”菜单中,选择“汇缴清册申报”,可进行个人开户,封存、启封及缴存基数调整,按要求上传扫描图片材料,保存并提交清册,交由中心审核。
4、在“补缴清册申报”中进行住房公积金补缴申报,按要求上传相关扫描图片材料,保存并提交中心审核。
5、提交后的申请,可在已提交清册的“详细信息”的“日志”栏目中,查看中心的审批进度及退单原因。
(三)住房公积金汇缴
中心受理并审批缴存单位提交的缴存(补缴)申请后,缴存单位即可在系统中生成并打印出“单位汇缴变更审核表”(或单位补缴汇总表),按中心核定金额将住房公积金汇缴入单位住房公积金归集银行缴存专户,完成住房公积金汇缴(补缴)业务。
(四)住房公积金网上缴存业务所需材料及办理方式
1、缴存单位开户
所需材料: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单位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结算通知单;填制《芜湖市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审批表》。
办理方式:网上申请→审批通过的,开户成功。
2、单位信息变更
所需材料:填制《单位住房公积金信息变更表》、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
办理方式:网上申请→审批通过的,变更成功。
3、个人信息变更
所需材料:填制《个人住房公积金信息变更表》、信息变更人的身份证。
办理方式:网上申请→审批通过的,变更成功。
4、新增人员开户
所需材料:无。
办理方式:网上申请→在系统中直接录入新增人员信息→审批通过的,开户成功;
5、缴存人员封存
所需材料:职工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的提供退休批复或缴存人的身份证;企业的提供社保减少表。
职工辞职(调动)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辞职(调动)的提供辞职批复(工作调动)文件;企业的提供社保减少表。
职工死亡的:机关、事业单位的提供死亡证明;企业的提供社保减少表。
办理方式:网上申请→在系统中直接录入封存人员信息→审批通过的,封存成功;
6、住房公积金启封
所需材料:无
办理方式:网上申请→在系统中直接录入封启人员信息→审批通过的,启封成功
7、缴存基数调整
所需材料:无。
办理方式:网上申请→在系统中直接录入缴存基数调整信息→审批通过的,基数调整成功。
8、住房公积金补缴
所需材料:企业单位新录用职工,提供社会保险单位职工增加表;
机关、事业单位的:提供人社部门批准该职工录用的批复文件。
外地转入我市的,提供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
办理方式:网上申请→在系统中直接录入补缴信息→审批通过的,汇缴住房公积金。
二、住房公积金网上提取业务操作指南
根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的行政权力事项,有14业务可在网上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易户网注册及实名认证、
登录易户网,按要求进行用户注册和实名认证;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
1、打开易户网,用本人已经过认证的注册账户登录;
2、在“我要办事”栏目中选择职能部门“市公积金”,在出现的职能事项列表中选择您要办理的业务事项,点击“网上受理”,进入网上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页面;
3、输入申请金额、收款银行、收款账号,将您提取公积金对应类型的所需要的原件材料,用扫描或拍照的方式,制作成不大于200K的图片文件(JPG格式),扫描上传,点击“提交申请”。
4、提交申请后,申请人可在三个工作日内,在“易户网”我的办事项的“办事进度查询”中查询中心审核情况。
(三)住房公积金网上提取业务所需材料及办理方式
1 、偿还公积金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
所需材料:身份证、本人收款银行卡。
2 、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所需材料:身份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租金缴纳票据、本人收款银行卡。
3 、离(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
所需材料:身份证、离(退)休批复或离(退)休证、本人收款银行卡。
4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
所需材料:身份证、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文件、人社部门出具的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证明、本人收款银行卡。
5 、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本市户口的,需满12个月)提取住房公积金
所需材料:身份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本人收款银行卡。
6 、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取公积金
所需材料:身份证、三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历或出院小结 、自付医疗费用发票、本人收款银行卡。
上述1-6项提取业务办理方式可选:
⑴网上办理→预审通过的,将提取申请书邮寄到属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市中心、县管理部、江北管理处)→转账支付。
⑵网上受理→预审通过的,持提取申请书到业务窗口办理提取→转账支付。
7、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取住房公积金
所需材料:身份证、具有法律效力的遗嘱或继承文书 、死亡证明、继承人身份证。
8 、购买商品房(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所需材料:身份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备案通知书。
9 、购买商品房(现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所需材料:身份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房屋初始登记证或《房屋所有权证》。
10、偿还组合贷款(按揭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
所需材料:身份证、商业贷款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已登记的可不提供)、近三个月的还款记录。
11、购买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所需材料: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交易契税发票和交易手续费发票、销售不动产发票。
12、支付房屋拆迁安置差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
所需材料:身份证、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补差价收费收据、缴交差价款银行进帐票据、原拆迁房屋产权证或拆迁部门提供的原房证明。
13、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所需材料:身份证、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书(等级必须达到C级以上)、施工单位出具的税务发票及工程决算书。
14、租住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所需材料:身份证、房产登记部门出具的家庭无房产的证明、住房租赁合同、租赁房屋产权证、结婚证。
上述7-14项办理方式为:网上受理→预审通过的,持提取申请书到业务窗口办理提取→转账支付。
特别提示:
1、提取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或异地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请直接到业务窗口办理 ;
2、上传的购房合同内容,仅需扫描包含“购房人信息、所购房屋地址、购房总金额、付款方式及签名盖章”内容的页面,其它页面不需上传。
上传的借款合同内容,仅需扫描包含“借款人信息、房屋信息、借款金额、贷款年限、签名盖章”内容的页面,其它页面不需上传。
三、住房公积金网上贷款业务操作指南
网上可受理三种类型住房公积金贷款:1、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房;2、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已过户)的;3、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未过户)。
(一)易户网注册及实名认证、
登录易户网,按要求进行用户注册和实名认证;
(二)网上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
1、打开易户网(www.ewoho.com)使用本人已经过认证的账户登录。
2、在“我要办事”栏目中选择职能部门“市公积金”,在出现的职能事项列表中选择您要办理的业务事项,点击“网上受理”,进入网上住房公积金贷款平台。
3、在申请房屋选择页面中按要求选择“申请贷款网点、购房种类及所购楼盘”信息,输入贷款申请人信息和贷款申请信息,点击“保存”。
4、在“证件信息读入”页面,根据购房类型,将您申请贷款类型的所需要的原件材料,用扫描或拍照的方式,制作成不大于200K的图片文件(JPG格式),扫描上传。
5、完成材料上传后,点击“提交中心审核”,完成网上贷款申请。
6、提交后的申请,中心的审批进度及退单原因在“申请进度查询”可进行查看。
(三)住房公积金网上贷款业务所需材料及办理方式
1、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房
所需材料:《芜湖市职工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申请书》(缴存单位盖章)、《商品房买卖合同》、首付款发票及支付首付款凭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期房)或《商品房初始登记证》、产权证(现房)、夫妇双方的月收入证明、夫妇双方的身份证、《居民户口本》、《结婚证》;
办理方式:网上受理→预审通过的,携缴存单位盖章《芜湖市职工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申请书》(原件一式两份)及贷款所需材料原件(复印件一式两份),到中心贷款业务窗口提交复审→办理合同签定、房产抵押→发放贷款。
2、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已过户)
所需材料:《芜湖市职工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申请书》(单位盖章)、《房屋买卖合同》、首付款收据、过户后的《房地产权证》、交易发票、契税完税证明和不动产发票、夫妇双方的身份证、《居民户口本》、《结婚证》;
办理方式:网上受理→预审通过的,携缴存单位盖章《芜湖市职工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申请书》(原件一式两份)及贷款所需材料原件(复印件一式两份),到中心贷款业务窗口提交复审→办理合同签定、房产抵押→发放贷款。
3、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未过户)
所需材料:《芜湖市职工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申请书》(单位盖章);《房屋买卖合同》、首付款收据、卖方的《房地产权证》;卖方(含夫妇双方)的身份证、《居民户口本》、《结婚证》;买方(含夫妇双方)的身份证、《居民户口本》、《结婚证》;买方的月收入证明;
办理方式:网上受理→预审通过的,携缴存单位盖章《芜湖市职工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申请书》(原件一式两份)及贷款所需材料原件(复印件一式两份),到中心贷款业务窗口提交复审→办理合同签定、房产过户和抵押→发放贷款。
特别提示:
1、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申请贷款,请直接到贷款业务窗口办理;
2、上传的购房合同内容,仅需扫描包含“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出卖人,买受人,楼盘项目名称,所购房单元号、建筑面积、房屋单价、房屋总价、装修价、付款方式、房屋交付时间、买受人与开发企业签字、盖章页面,合同签订日期”内容的页面,其它页面不需上传。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芜湖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芜湖公积金办事指南,包括缴存、查询、提取、贷款及商转公转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