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烟花爆竹禁放区域有哪些?

导语 芜湖镜湖区、弋江区、三山区、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徽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芜湖承接产业转移集中示范园区)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这八项场所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根据《芜湖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禁放管理安排如下:

  一、芜湖烟花爆竹禁放区域

  (一)下列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1、国家机关;

  2、文物保护单位;

  3、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4、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及其周边二百米范围内;

  5、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6、医疗机构、养老机构、教育机构、公共文化服务场所、英雄烈士纪念场所;

  7、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

  8、法律、法规以及市、县(区)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场所

  (二)镜湖区、弋江区、三山区、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徽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芜湖承接产业转移集中示范园区)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三)无为县、芜湖县、繁昌县、南陵县、鸠江区、安徽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禁止或者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区域由县(区)人民政府、江北产业集中区管委会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二、其他事项

  (一)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市、县(区)人民政府可以采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应急措施。

  (二)禁止以下列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

  1、在建筑物、构筑物内燃放;

  2、向行人、车辆、建筑物、构筑物、在建工地、树木、河道、公共绿地、窨井等投掷燃放;

  3、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人身、财产安全的其他方式。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芜湖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禁放】可获芜湖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各区县禁放区域·时间·违规燃放处罚,举报电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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