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生育津贴是给单位还是个人?

导语 芜湖生育津贴是发放给个人的,参保女职工生育津贴申报次月,一次性先行发放产假以来应享受的生育津贴,后期按月发放至参保职工社保卡金融账户。

  个人,发放至参保职工社保卡金融账户。

  一、生育津贴发放标准

  参保女职工在产假时间内,参保正常、享受生育津贴待遇的,停发工资,改为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的计算公式为:

  生育津贴=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

  产假天数按下列方式计算:

  (一)女职工妊娠4个月(不含4个月)以下流产的,产假15天;

  (二)女职工妊娠4个月(含4个月)以上7个月(不含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产假42天;

  (三)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引产的,产假98天,剖宫引产的,产假增加15天;

  (四)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分娩的,产假158天。剖腹产的,产假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由财政部门全额供给的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福利不停发,生育津贴不予发放。

  二、生育津贴发放方式

  参保女职工生育津贴申报次月,一次性先行发放产假以来应享受的生育津贴,后期按月发放至参保职工社保卡金融账户。用人单位停止缴纳职工医保的,从停止缴费的次月起停止享受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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