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公积金贷款条件+对象

导语 在芜湖市购买自住住房,且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条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可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条件见正文。

  芜湖公积金贷款条件+对象

  一、贷款对象

  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且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二、贷款条件

  1.借款申请人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个人信用良好,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借款申请人为购买自住住房的产权人或共有权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且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3.借款申请人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月后购买第二套改善性住房。不得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申请人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4.借款申请人有真实合法的自住住房交易行为。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间买卖住房不允许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5.借款申请人需在购房合同签订一年内(含)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

  6.购买二手住房的,借款申请人需在过户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7.借款申请人支付的首付款已达到规定比例;

  8.借款申请人购买的住房能办理房产过户、抵押手续,同意以所购住房作全额抵押,提供中心认可的担保;

  9.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芜湖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贷款】可获芜湖公积金办事指南,包括缴存、查询、提取、贷款及商转公转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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