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城乡居民养老金怎么缴费(附指南)

导语 参加芜湖城乡居保的人员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实行按年度(自然年度)缴纳,2021年缴费标准分为15个档次,可自主选择。

  芜湖城乡居民养老金怎么缴费(附指南)

  一、缴费时间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实行按年度(自然年度)缴纳。一个缴费年度内,参保人员在银行最后一次代扣养老保险费之前将当年的养老保险费足额存入社会保障卡的银行账户或城乡居保指定银行存折(卡),即完成缴费。

  二、缴费方式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实行银行预存代扣制,由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委托合作银行定期(年内多次)办理养老保险费扣缴业务。一个缴费年度内,参保人员在银行最后一次代扣养老保险费之前将当年的养老保险费足额存入社会保障卡的银行账户或城乡居保指定银行存折(卡),即完成缴费。

  三、缴费标准

  城乡居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1.个人缴费。

  参加城乡居保的人员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设为每年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6000元等15个档次,供参保人员自主选择。引导有缴费能力的参保人员选择中、高档次缴费,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对符合参加城乡居保条件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等特殊困难群体,各县市区、开发区可继续保留100元最低缴费档次标准。

  2.集体补助。

  鼓励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将集体补助纳入社区公益事业资金筹集范围。鼓励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补助、资助金额不超过目前设定的最高缴费档次标准。

  3.政府补贴。

  (1)政府对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上级财政补贴的差额部分(缴费补贴、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加发30%部分、增发缴费年限基础养老金由市、区两级财政按1:2比例分担;市、县两级财政按1:4比例分担。

  (2)全面落实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芜湖市财局《关于贯彻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意见》(芜人社秘[2019]340号),建立全市城乡居保缴费补贴动态调整激励机制,根据经济发展和政府财力状况,合理调整缴费补贴水平,引导激励城乡居民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缴费200元补贴40元,缴费300元补贴50元,缴费400元补贴60元,缴费500元补贴70元,缴费600元补贴80元,缴费700元补贴90元,缴费800元补贴100元,缴费 900元补贴110元,缴费1000元补贴120元,缴费1500元补贴150元,缴费2000元及以上的补贴200元。参保人员中断缴费的,补缴部分不享受补贴。

  (3)继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低保、特困、致贫人员等困难群体继续实施政府代缴,在提高最低缴费档次时可保留现行最低缴费档次,积极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衔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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