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救助申请指南

导语 芜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救助如何申请?跟着本地宝小编来了解一下吧,希望对您有帮助。

申请条件

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金额原则上为申请救助借款学生确实无力按期偿还贷款的本息部分。

具体由各县(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领导小组或农村商业银行视申请还款救助原因审定代偿额度。

申请对象

救助对象为国开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农村商业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中特别困难的毕业借款学生,具体为因死亡、失踪、丧失劳动能力、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且经济收入特别低等确实无法按期偿还贷款的已毕业借款学生。

申请材料

符合条件需救助的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提供下列材料:

1.《芜湖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救助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原件;

2.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3.证明材料

(1)借款学生死亡的,需由共同借款人提供县级以上公安或民政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或者火化证明、户口注销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失踪的借款学生需由共同借款人提供司法机关出具的相关失踪证明原件;丧失劳动能力的借款学生需提供县级及以上劳动能力鉴定部门出具的《鉴定结果》或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丧失劳动能力证明原件。

(2)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的借款学生需提供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财产损失的相关证明原件,家庭遭遇突发性变故(事故灾难等)的借款学生,需提供相关认定部门出具的家庭财产损失相关证明原件,同时须提供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报告。

(3)借款学生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的,须符合《安徽省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规定的病种并且提供县级以上医保中心出具的大病或重症慢性病证明原件,同时须提供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提供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证明原件。

申请流程

申报时间:当年11月10日之前,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到贷款经办机构申请,即国家开发银行的借款学生到生源地所在地的县(区)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农村商业银行的借款学生到经办银行申请。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救助办理程序

1.个人申请:借款学生本人或共同借款人(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县(区)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提出救助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县(区)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审核:县(区)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对申请人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并结合实际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实地走访、调查核实。初拟救助对象和救助金额,在申请表上签署审查意见,并提交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领导小组审批。

3.县(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领导小组审批、公示: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审定救助名单及救助金额,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4.贷款偿还:县(区)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根据县(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领导小组核准、公示无异议后的救助名单和金额,于每年12月20日前予以代偿。

5.资料填报:每年11月底前,县(区)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将审核通过的国家开发银行的还款救助申请录入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业务管理系统,将原始申请材料整理成册备查。同时报送《芜湖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救助情况统计表》(附件2)报芜湖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协调小组备案。

农村商业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救助办理程序

符合还款救助条件的农村商业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毕业借款学生,向其经办银行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经办银行核准后,确认为贷款损失,并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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