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机关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详解

导语 芜湖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注意了,你所关心的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问题在这里。芜湖本地宝(微信公众号:wuhubdb)为您详细解读。

  机关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问与答

  1、什么是养老金与职业年金?

  答:据介绍,养老金也称退休金、退休费,是一种最主要的养老保险待遇。即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在劳动者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后,根据他们对社会所作的贡献和所具备的享受养老保险资格或退休条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保险待遇,是造福社会的需要,主要用于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

  而职业年金既不是社会保险,也不是商业保险,而是一项单位福利制度,是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薪酬福利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工作人员变动工作单位,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以随同转移。

  2、涉及人员有哪些?

  答:具体规定了涉及人员: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事业单位是指根据《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皖发〔2013〕14号)有关规定进行分类改革后的公益一类、二类事业单位(含按照有关规定暂不分类且纳入事业机构编制管理的事业单位)。编制外人员应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3、缴费基数是多少?

  答: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机关单位(含参公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警衔津贴、海关津贴等国家统一规定纳入原退休费计发基数的项目)、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国家统一规定纳入原退休费计发基数的项目)、绩效工资。其他项目暂不纳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4、养老金和职业年金的缴费比例怎么算?

  答:根据介绍,单位及其工作人员都要缴纳养老保险费。单位按工资总额的20%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8%缴费。本人缴费工资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部分不纳入缴费基数,低于平均工资60%的以60%为基数缴费,即“300%封顶、60%托底”。个人缴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统一计息。个人账户储存额只用于工作人员养老,不得提前支取,每年按照国家统一公布的记账利率计算利息,免征利息税。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职业年金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适用范围、缴费基数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一致。职业年金缴费由单位和工作人员共同承担。缴费比列单位按工资总额的8%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4%缴费,由单位同意代扣。对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单位缴费采取记虚账方式,工作人员退休时由财政拨付资金记实;对非财政全额拨款的单位,由单位缴费实行实账积累。

  5、单位具体如何缴费呢?

  答:根据要求,首次缴费时,机关事业单位需先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再到地税机关办理缴费登记。缴费单位于每月15日前(节假日顺延)到地税机关办税大厅或者登录电子税务局,对社保经办机构核定的当月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数据进行确认,确认无误后申报缴费。缴费单位既可以通过办税服务厅申报缴纳,也可以通过网上申报缴纳,今后,还可以通过手机APP等方式申报缴纳和查询缴费情况。预计10月底,实现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一费一金”征缴的全面铺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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