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公积金窗口提取指南
导语 芜湖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窗口办理指南,芜湖本地宝(微信公众号:wuhubdb)为您整理。
办理条件:
提 取 类 型 |
提取证明材料 |
提取额度 |
提取次数 |
缴存人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一年内累计自付医疗费用超过2万元以上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
提取人的书面申请并加盖单位公章、三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历和诊断证明或出院小结、自付医疗费用发票、《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身份证、本人银行卡。 |
提取金额不超出扣除医保以外的自付医疗费用金额。 |
根据政策和病情具体确定,原则上一年提取一次。 |
申请材料:
1、提取申请人的:申请人身份证;
2、提取申请人及其配偶的:申请人及其配偶身份证、结婚证;
3、委托他人提取的:提取申请人及代办人身份证;
4、以直系亲属提取条件提取的:提取申请人身份证、直系亲属证明。
注意事项:
1、公积金提取采取转账方式支付;
2、所有提取证明材料提供原件扫描,不需要复印。
办理流程:
1、申请。提取申请人根据提取政策规定,准备好证明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2、初审。所在单位根据提取条件及证明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提取规定的,开具《芜湖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3、审批。提取申请人持所在单位开具的《芜湖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证明材料及相关证件,提交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核、审批,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应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
4、支付。准予提取的,转账支付。
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
芜湖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咨询电话:12329
区域 |
办理地点 |
咨询电话 |
市区 |
芜湖市民服务中心4层(市政务中心E区对面皖江财富广场C1座4楼) |
12329 |
开发区办事处 |
经济技术开发区港湾路27号三楼(开发区交警大队正对面) |
12329 |
三山办事处 |
三山区峨桥路三华新城门面房(三山区建投公司隔壁) |
12329 |
江北管理处 |
江北政务服务分中心一楼 |
12329 |
芜湖县 |
芜湖县延安东路锦绣天城商业街S-9号 |
12329 |
繁昌县 |
繁昌县繁阳镇春谷路7-1号 |
12329 |
南陵县 |
皖南商城邮储银行二楼(原南陵县社保服务中心) |
12329 |
无为县 |
无为县新房产大厦三楼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地址:县质量监督局斜对面) |
123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