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芜湖公积金租房提取如何办理

导语 公积金的提取业务有很多类型,那具体哪种类型该如何进行提取,需要的材料有哪些呢,接下来接有由小编来一一为你解读如何提取公积金吧!

  芜湖公积金业务提取流程及所需材料如下:

  一、办理程序

  1、申请。提取申请人根据提取政策规定,准备好证明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2、初审。所在单位根据提取条件及证明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提取规定的,开具《芜湖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3、审批。提取申请人持所在单位开具的《芜湖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证明材料及相关证件,提交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核、审批,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应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

  4、支付。准予提取的,转账支付。

  二、所需证件

  1、提取申请人的:申请人身份证;

  2、提取申请人及其配偶的:申请人及其配偶身份证、结婚证;

  3、委托他人提取的:提取申请人及代办人身份证;

  4、以直系亲属提取条件提取的:提取申请人身份证、直系亲属证明。

  三、业务类型及提取条件

  住房类提取类型

  1.贷款购买自住住房

  2.按年偿还住房贷款

  3.租房提取

  4.提前偿还住房贷款

  5.一次性付款购买自住住房

  6.房屋拆迁安置补差价

  非住房类提取类型

  1.芜湖公积金非住房类提取条件

  注意:

  1.提取偿还住房贷款:只能提取本人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不能提取父母或子女的住房公积金

  |提取材料

  芜湖贷款购买本市一手房提取材料

  1.购房合同

  2.购房发票

  3.借款合同(纯公积金贷款不需提供借款合同,商业贷款和公积金组合贷款只需要提供商贷的借款合同)

  4.还款记录(到贷款银行打印能反映当月还款额的记录)

  5.《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6.身份证

  7.本人银行卡

  非本市住房除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

  本人或配偶或直系亲属,在购房所在地的户口簿或社保缴纳证明或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住房类提取

  芜湖市住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芜湖公积金非住房类提取

  芜湖非住房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注意:

  所有提取证明材料提供原件扫描,不需要复印

  |提取额度

  部分提取:

  1.贷款购买自住房提取额度:本人及配偶提取总额不超过首付款总额;

  2.一次性付款购买自住房提取额度:本人及配偶提取总额不超过所购房发票总额

  3.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票据金额提取。

  4.租住商品住房的:未婚(单身)职工每月不超过800元。已婚家庭每月不超过1300元

  5.偿还住房贷款:本人及配偶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还款月数的偿还贷款本息总额。

  6.提前偿还住房贷款:本人及配偶提取总额不超过提前还款金额

  7.拆迁安置:提取的金额不得超过翻建、大修的费用

  全额提取

  芜湖公积金全额提取

  |提取时间

  公积金提取间隔:公积金每隔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提取一次

  提取到账时间:自申请受理日起3个工作日内

  :租房提取的:每隔半年可提取一次公积金支付房租一年可提两次

  

同时还可以通过网上的方式进行提取,具体操作如下:

芜湖住房公积金网上提取业务操作指南

  (一)易户网注册及实名认证

  登录易户网www.ewoho.com,按要求进行用户注册和实名认证;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

  1、打开易户网(www.ewoho.com),用本人已经过认证的注册账户登录;

  2、在“我要办事”栏目中选择职能部门“市公积金”,在出现的职能事项列表中选择您要办理的业务事项,点击“网上受理”,进入网上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页面;

  3、输入申请金额、收款银行、收款账号,将您提取公积金对应类型的所需要的原件材料,用扫描或拍照的方式,制作成不大于200K的图片文件(JPG格式),扫描上传,点击“提交申请”。

  4、提交申请后,申请人可在三个工作日内,在“易户网”我的办事项的“办事进度查询”中查询中心审核情况。

  (三)住房公积金网上提取业务所需材料及办理方式

  1 、偿还公积金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

  所需材料:身份证、本人收款银行卡。

  2 、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所需材料:身份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租金缴纳票据、本人收款银行卡。

  3 、离(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

  所需材料:身份证、离(退)休批复或离(退)休证、本人收款银行卡。

  4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

  所需材料:身份证、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文件、人社部门出具的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证明、本人收款银行卡。

  5 、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本市户口的,需满12个月)提取住房公积金

  所需材料:身份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本人收款银行卡。

  6 、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取公积金

  所需材料:身份证、三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历或出院小结 、自付医疗费用发票、本人收款银行卡。

  上述1-6项提取业务办理方式可选:

  ⑴网上办理→预审通过的,将提取申请书邮寄到属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市中心、县管理部、江北管理处)→转账支付。

  ⑵网上受理→预审通过的,持提取申请书到业务窗口办理提取→转账支付。

  7、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取住房公积金

  所需材料:身份证、具有法律效力的遗嘱或继承文书 、死亡证明、继承人身份证。

  8 、购买商品房(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所需材料:身份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备案通知书。

  9 、购买商品房(现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所需材料:身份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房屋初始登记证或《房屋所有权证》。

  10、偿还组合贷款(按揭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

  所需材料:身份证、商业贷款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已登记的可不提供)、近三个月的还款记录。

  11、购买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所需材料: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交易契税发票和交易手续费发票、销售不动产发票。

  12、支付房屋拆迁安置差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

  所需材料:身份证、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补差价收费收据、缴交差价款银行进帐票据、原拆迁房屋产权证或拆迁部门提供的原房证明。

  13、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所需材料:身份证、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书(等级必须达到C级以上)、施工单位出具的税务发票及工程决算书。

  14、租住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所需材料:身份证、房产登记部门出具的家庭无房产的证明、住房租赁合同、租赁房屋产权证、结婚证。

  上述7-14项办理方式为:网上受理→预审通过的,持提取申请书到业务窗口办理提取→转账支付。

  特别提示

  1、提取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或异地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请直接到业务窗口办理 ;

  2、上传的购房合同内容,仅需扫描包含“购房人信息、所购房屋地址、购房总金额、付款方式及签名盖章”内容的页面,其它页面不需上传。

  上传的借款合同内容,仅需扫描包含“借款人信息、房屋信息、借款金额、贷款年限、签名盖章”内容的页面,其它页面不需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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