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芜湖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调整

导语 房产圈素有“金三银四”的说法,也就是说三月、四月芜湖楼市成交还是不错的,那么面对4月多家房企楼盘开盘的情况,很多市民也比较关心公积金贷款以及银行利率上浮的情况,那今天小编就跟你一起来了解下公积金的情况。

  首先今年芜湖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新政,自2018年1月1号起执行,在2018年1月1号前已签订网上备案的,房屋买卖合同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按照原贷款政策执行,而此次面对公积金贷款的调整。最为明显的是暂停异地贷款+贷款额度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暂停受理异地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在我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享受芜湖市人才引进政策的异地住房公积金缴存人除外)。

  二、调整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1、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家庭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6个月后,购买改善性住房并符合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以申请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2、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超过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的10倍,且不超过月缴存额对应的贷款最高额度,而最高额度也降低了。

  一人月缴存800元(含)以下,贷款最高额度从20万元调整为15万元;

  一人月缴存800元以上、1400元(含)以下,贷款最高额度从原25万元调整为20万元;

  一人月缴存1400元以上, 贷款最高额度从原30万元调整为25万元

  夫妻双方合计月缴存1600元(含)以下,贷款最高额度从原30万元调整为20万元;

  夫妻双方合计月缴存1600元以上、2800元(含)以下,贷款最高额度从原40万元调整为30万元;

  夫妻双方合计月缴存2800元以上,贷款最高额度从原50万元调整为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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