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家庭成员均具有本市市区居民常住户口并至少有一人取得本市市区居民常住户口满一年,且实际居住同一户内;
2、家庭收入、人均住房面积符合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廉租住房保障标准;
3、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1、住房保障申请书;
2、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及婚姻状况证明材料;
3、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房屋产权证、租赁协议);
4、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
5、最低收入家庭需持有《芜湖市市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
6、无工作单位或无住房的,由所在社区居委会提供相关证明;
7、其他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