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结婚登记办理指南(条件+材料+流程)
导语 芜湖结婚登记应当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当事人均为内地居民且至少一方户籍为芜湖市户籍可以在本市任一县(市)区、开发区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结婚登记应当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一、受理结婚登记申请的条件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四)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五)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六)双方自愿结婚;
(七)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八)当事人持有规定的有效证件和材料。
二、结婚登记受理程序
婚姻登记员受理结婚登记申请,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询问当事人的结婚意愿;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分开询问,询问时可以进行笔录,笔录当事人阅后签名并按指纹、书写日期;
(二)查验相应证件和材料;
(三)自愿结婚的双方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并按指纹;
(四)当事人现场复述《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内容,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三、结婚登记受理材料
1、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2、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四、婚姻登记处地点及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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