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1日后芜湖红牌电动车还能上路行驶吗?

导语 芜湖市核发的临时通行标志有效期自2021年9月15日起至2024年9月14日截止,有效期三年。临时通行期满后,车辆不得继续上道路行驶。临时通行期间可以正常行驶。

  一、2023年3月1日,已悬挂的红牌电动自行车还能上路行驶吗?

  答:按照芜湖市电动自行车相关管理规定,既不符合新国标也不符合旧国标的电动两轮车核发临时通行标志(红牌),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止为2024年9月14日。临时通行期满后,不得继续上道路行驶。

  二、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有哪些禁止性规定?

  《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于2023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对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有以下禁止性规定。

  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不得有下列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一)醉酒驾驶、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

  (二)逆向行驶、追逐竞驶;

  (三)牵引动物、浏览电子设备、以手持方式拨打接听电话等;

  (四)驶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等禁止非机动车通行的区域;

  (五)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超过十五公里;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芜湖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电动车】可获芜湖电动车上路要求·上牌规定(时间·材料·流程)·网上上牌入口及不上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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