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1日后芜湖红牌电动车还能上路行驶吗?
导语 芜湖市核发的临时通行标志有效期自2021年9月15日起至2024年9月14日截止,有效期三年。临时通行期满后,车辆不得继续上道路行驶。临时通行期间可以正常行驶。
一、2023年3月1日,已悬挂的红牌电动自行车还能上路行驶吗?
答:按照芜湖市电动自行车相关管理规定,既不符合新国标也不符合旧国标的电动两轮车核发临时通行标志(红牌),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止为2024年9月14日。临时通行期满后,不得继续上道路行驶。
二、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有哪些禁止性规定?
《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于2023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对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有以下禁止性规定。
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不得有下列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一)醉酒驾驶、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
(二)逆向行驶、追逐竞驶;
(三)牵引动物、浏览电子设备、以手持方式拨打接听电话等;
(四)驶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等禁止非机动车通行的区域;
(五)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超过十五公里;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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