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医保报销比例(附图)

导语 芜湖医保分为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两者的医疗机构起付线和报销比例皆有所不同,具体报销比例详见正文!

  芜湖医保报销比例(附图)

  一、芜湖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1、住院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起付线 200 元,报销比例 85%;

  二级和县级医疗机构起付线 500 元,报销比例 80%;

  三级(市属)医疗机构起付线 700 元,报销比例 75%;

  三级(省属)医疗机构起付线 1000 元,报销比例 70%。

  到市域外(不含省外)住院治疗的,上述类别医疗机构起付线增加1倍。

  到省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起付线按当次住院总费用20%计算(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计算,最高不超过1万元)。

  多次住院按次扣减起付线,确需分疗程间断多次住院的特殊慢性病、白血病、脑瘫康复治疗患者在同一医院多次住院治疗的,参保年度内只计一次起付线。

  2、门诊

  在本市(县、区)域内协议定点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含二级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医药费用,年度起付线50元,统筹基金报销50%,年度报销限额75元。

  二、芜湖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由医疗保险基金和职工个人按“分段计算、累加支付”的办法支付。使用普通诊疗项目和甲类药品的个人自付比例见下表:

  参保人员使用特殊检查、特殊治疗、人工器官、体内置放材料和部分乙类药品的个人支付比例按《药品目录》和《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相关规定执行。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芜湖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医保】可获芜湖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入口/缴费标准,门诊·住院报销政策(比例·额度)及医保中心地址·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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