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芜湖繁昌区秋季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导语 繁昌区2024年秋季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已经公布了,7月16-18日开始录取工作,详见正文。
繁昌区2024年秋季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芜湖市繁昌区教育局关于2024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意见》(繁教办〔2024〕4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城区公办园实际情况,为规范有序地做好招生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对象
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出生的年满3周岁适龄幼儿。
且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适龄幼儿具有本城区户籍(含峨山镇)。
2.非本城区户籍的适龄幼儿,其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监护人)需在城区(含峨山镇)境内拥有完全产权的住宅房。
二、招生方式
1.面向社会公开报名招生。
2.划定区域内若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直接录取;划定区域内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通过现场抽签的方式按计划数录取。
三、招生计划及服务片区
城关幼教集团服务片区:宁铜铁路——宁铜铁路与龙亭路交叉口——龙亭路与峨溪河交叉口——峨溪河以南区域;
春谷幼教集团服务片区:宁铜铁路——宁铜铁路与龙亭路交叉口——龙亭路与峨溪河交叉口——峨溪河以北区域,不包括繁瑞幼教集团服务片区;
繁瑞幼教集团服务片区:龙亭中路与渡江大道交叉口——龙亭中路与五华山路交叉口——五华山路与繁阳大道交叉口——渡江大道与繁阳大道交叉口区域内;宁铜铁路与繁阳大道交叉口——渡江大道与繁阳大道交叉口以北区域。
具体见图示,图中下部红色和橘红色区域为城关幼教集团服务片区,中部黄色区域为春谷幼教集团服务片区,上部蓝色区域为繁瑞幼教集团服务片区。
四、报名登记程序
1.信息公布
时间:7月15日
通过“繁昌教育”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城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2.录取工作
时间:7月16日-18日
各幼教集团根据片区招生生源分布情况,制定各集团招生录取具体流程和方案,如集团总园有空余学位,集团内其他分园幼儿家长可向总园提出申请,如申请人数超过空余学位数,将通过现场抽签的方式录取。请家长关注幼儿所在片区幼教集团的微信公众号(见附件)。
3.补录工作
时间:7月19日-23日
各幼教集团在录取工作完成后,如有幼儿园出现招生计划数未满,或有家长主动放弃幼儿录取资格出现学位空缺,将在繁昌教育和各集团微信公众号上公布空余学位数。在繁经商、务工人员子女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登记,具体登记时间和办法另行通知。
五、注意事项
1.双胞胎(多胞胎)
采用“一号派位,同园录取”,一旦录取,名额在幼儿园原招生计划基础上相应减少。
2.优先录取条件
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以下人员子女入园优先录取到相应片区的园所:
(1)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军区政治部转发教育部办公厅、总政治部干部部《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皖教秘基〔2013〕57号)文件精神,军人子女入园。
(2)根据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芜湖市消防救援队伍保障机制的意见》文件精神,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入园。
(3)根据《繁昌区扶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创新创业实施办法》(繁政办〔2021〕3号)和《繁昌区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育实施办法(“行知计划”)》(繁办〔2021〕6号)文件精神,引进的人才子女入园。
(4)根据《关于印发繁昌县增材制造及智能装备产业引进创新创业人才办法的通知》(繁政办〔2018〕25号)文件精神,创新创业人才子女入园。
(5)根据繁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繁昌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引进人才实施办法的通知》(繁政办〔2021〕11号)文件精神,战新高层次(D 层次 I 类及以上)新引进人才子女入园。
(6)根据《芜湖市2024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芜教基〔2024〕12号)文件精神,符合“长幼同园”“三孩家庭”服务举措的幼儿。
(7)其它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的符合优先入园条件的人员子女入园。
以上人员由区教育局分别会同相关部门审核认定。
六、相关要求
1.落实回避制度。参与招生工作的人员,须由无直系亲属的幼儿参加本次招生的人员担任,确保招生工作的公正、公平。
2.招生咨询电话:城关幼教集团7852721;春谷幼教集团7776399;繁瑞幼教集团78798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