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芜湖义务教育特殊群体入学办法

导语 芜湖市教育局发布《2025年芜湖市市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意见》,明确招生基本原则、招生对象及招生方式等。

  2025芜湖义务教育特殊群体入学办法

  (1)外来人员随迁子女。

  认真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关于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等规定要求,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执行《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持有我市居住证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相关政策的通知》(芜政办〔2014〕21号)的要求,按照市教育局《关于贯彻落实外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就学相关政策的实施意见》(芜教基〔2015〕10号)办理,清理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其时限要求。家长需持学生及其父母的户籍和我市的居住证,向居住证地址所在区教育局或入学区域的公办学校提出就学申请,若入学区域的公办学校因学位限制无法接收,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就读。实行混合编班和统一管理,加强随迁子女教育管理服务,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应依法予以统筹安排。

  (2)困境、留守儿童。

  保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不断提升关爱服务水平。乡镇寄宿制学校要优先安排困境儿童、留守儿童住宿。

  (3)残疾儿童少年。

  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切实落实“一人一案”,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为重度残疾学生提供规范、有效的送教服务。

  (4)优抚对象子女。

  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国家、省和我市有关规定切实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切实落实“一人一案”,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为重度残疾学生提供规范、有效的送教服务。

  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国家、省和我市有关规定切实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芜湖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义务教育】即可获取2025年芜湖幼升小/小升初政策、报名条件/时间/方式、学区划分范围及咨电话等(持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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