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镜湖区关于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
导语 11月29日镜湖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暨推进“六稳”工作指挥部发布关于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即日起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镜湖区关于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
镜湖区连续5日无新增社会面阳性感染者,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经研判决定,自即日起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有序开放生产生活类场所
除区内养老服务机构、福利院暂缓外,其他生产生活类服务场所均有序恢复开放。
二、有序恢复餐饮
各餐饮经营单位,暂不承接50人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严格落实预约、80%限流、就餐间距不少于1米等措施;使用公勺公筷;翻台时桌面消毒;经营场所每日全面消杀,做好消杀记录并公示消杀情况;经营场所保持通风和整洁卫生,垃圾日产日清并规范处置。
三、严格企业内控管理
各服务场所要安排专人,加强从业人员管理,严格落实核酸检测“一天一检”等规定,从业人员凭24小时核酸采样报告上岗,并开展健康每日监测。服务全过程佩戴口罩,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主体单位应立即暂停其工作,并督促其到发热门诊就医,排除风险后方可到岗。
四、严格常态化防控措施
严格落实各服务场所主体责任,各经营主体要安排专人,加强常态化管理,督促进入经营场所人员扫“场所码”、测温、戴口罩,查验安康码、行程卡和核酸采样报告无异常后方可入内。要落实保洁清洁、消杀消毒、通风通气等措施,确保内外环境整洁有序。采用非接触方式付费,减少人员接触。
五、加强行业监督管理
行业监管部门和属地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对落实防疫规定不到位的责令停业整顿。对拒不整改,或虚假整改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当前,全区疫情防控形势仍较为严峻,诚请广大市民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少办,坚决防止因集聚导致的疫情传播,避免疫情防控成果功亏一篑。敬请广大市民理解、支持和配合。
镜湖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暨
推进“六稳”工作指挥部
2022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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