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居民医保生孩子怎么报销的?

导语 在芜湖缴纳居民医保的,对参保育龄妇女生育费用,顺产(剖宫产)按照1000元标准予以报销。

  一、报销规定

  对参保育龄妇女生育费用,顺产(剖宫产)按照1000元标准予以报销。产后并发症、合并症住院治疗的,按普通住院政策执行,但不再享受定额报销。

  芜湖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咨询电话:0553-3997021

  二、报销材料

  需要提供参保人的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出院发票、费用总清单、出院小结均为原件并加盖医院公章,若有其他手续如转院手续或长期居住手续需将材料带齐。

  三、拓展阅读:职工医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报销

  用人单位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享受相应的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与参保女职工享受同等标准,其中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实行差额补助。

  参保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一)女职工妊娠4个月(不含4个月)以下流产600元/人次;

  (二)女职工妊娠4个月(含4个月)以上7个月(不含7个月)以下流产或引产800元/人次;

  (三)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引产3000元/人次;剖宫引产4500元/人次;

  (四)自然分娩3000元/人次;剖宫产4500元/人次;

  (五)放置或取出宫内节育器100元/人次;

  (六)绝育手术1000元/人次;

  (七)复通手术1500元/人次;

  (八)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引产、分娩的,产前检查700元/人次。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芜湖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生育保险】可获芜湖生育保险政策,生育医疗费用报销、生育津贴计算及发放、产假天数等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