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政策解读

导语 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适用于全省行政区域内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活动,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2024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政策解读

  《办法》出台的背景。

  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事关被征地农民切身利益。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制度建立实施以来,由于安徽省在征地补偿安置程序、安置措施、补偿标准等方面没有统一规定,一些地方履行征地程序不规范、征地补偿安置不到位,导致征地矛盾纠纷突出,发生大量信访、行政复议、诉讼案件。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有效解决征地补偿安置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有必要制定《安徽省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

  《办法》在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方面作了哪些规定?

  《办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突出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一是保障被征地农民在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各个环节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二是确保被征地农民各项补偿安置措施的落实。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社会保障费用以及房屋、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费用的筹集、支付以及被征地农民的安置保障等作了规定。三是对违反征地补偿安置规定、侵害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行为规定了法律责任。

  《办法》在补偿安置费用的分配方面作了哪些规定?

  《办法》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归属及分配程序作了详细规定。一是规定被征收的土地已经确权到户的,土地补偿费的百分之八十以上归被征地农户所有,其余部分留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补助费全部归被征地农户所有;被征收的土地未确权到户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二是规定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留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补偿费,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者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村民小组会议研究制定具体分配方案,并按照法律规定讨论决定。三是规定征收村(居)民小组一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分配,村(居)民小组一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者村(居)民小组会议可以研究制定具体分配方案,并按照法律规定讨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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