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出台新方案 保障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

导语 实施方案要求各区县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学校布局调整、资源整合工作,不断优化中小学布局。

  芜湖市加强中小学生上下学乘车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近日出台。方案规定,按照“保障学生就近入学、寄宿制学校入学、公共交通满足入学、提供校车服务”依次优先原则,建立责任明确、制度建全、管理严格、运营有序的学生交通安全保障体系,减少和避免学生交通伤亡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学生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减少远距离上学学生规模

  各区县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学校布局调整、资源整合工作,不断优化中小学布局。在家校距离远、上下学交通不方便的自然村适当保留一批教学点;加强薄弱地区学校建设,特别是高度重视偏僻教学点的改建、扩建工作;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吸引学生就近入学,逐步减少远距离上学的学生规模。

  加强农村公交和道路建设

  各区县政府要积极发展农村公共交通,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建设,增加交通运力,为学生上下学提供方便。

  加快完善农村路网,努力提升乡村公路标准,完善公路防护设施,合理规划运行线路,尤其要在学校周边和学生上下学路段增设各种交通标识和会车点,加装安全防护设施,为接送学生车辆安全运行创造良好条件。

  大力发展镇村公交,进一步合理规划公交线路,公交站点优先在学校附近设置,特别是在上下学时段,适当增加发车班次,集中镇村公交资源接送学生上下学。

  探索建立我市校车运营模式

  全市校车运营模式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动作、公司化运营、部门监管”的基本原则建立。政府主导:各县区政府全面规划,整合资源,统一组织实施。市场动作:通过优惠政策,吸纳各类社会资源,规范有序地进入校车领域。公司化运营:县区政府组建校车服务公司,依法设立提供校车服务的企业要实行公司化、规范化、专业化的运营和管理,提高安全保障能力,构建运行规范有序的营运市场。部门监管: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

  实施方案还对校车的管理责任、县区政府要建立校车基本信息和动态信息平台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实施方案还明确了家长在学生上下学乘车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学生监护人要负责学生上下学乘车等相关时段的交通安全,对确需乘坐校车的学生,由监护人或其委托的成年人护送到位,并与随车照管人员做好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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