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失业金最新消息
导语 芜湖市失业保险待遇标准将于2023年4月1日正式实施执行新标准,调整后的新标准为每人每月1737元。
芜湖市失业保险待遇标准提高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皖政办秘〔2023〕2号)和安徽省失业保险待遇标准调整相关政策规定,“失业保险待遇标准为最低工资标准的90%,随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变化,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次月起调整”。
芜湖市失业保险待遇标准将于2023年4月1日正式实施执行新标准,即2023年4月1日起新申领和已申领正在享受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均按新标准执行,失业人员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随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而调整。
芜湖市失业保险金现行标准每人每月1350元,调整后的新标准为每人每月1737元,每人每月增加387元,提高幅度为28.67%。
拓展阅读
申领条件
参保缴费1年以上;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累计缴费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芜湖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失业金】可获芜湖失业金待遇申领指南·时间,申领入口·流程,发放标准,领取期限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