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公积金贷款购房首付比例(最新消息)

导语 1.首次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少于房屋总价的20%,二次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少于房屋总价的30%;具体详见全文!

  芜湖公积金贷款购房首付比例(最新消息)

  1.首次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少于房屋总价的20%,二次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少于房屋总价的30%;

  2.购买的二手房使用年限在10年(含)以下的,首付比例不少于房屋总价的20%;使用年限在10年以上、20年(含)以下的,首付比例不少于房屋总价的40%;使用年限在20年以上、30年(含)以下的,首付比例不少于房屋总价的50%。

  按以上两种方式计算,取较高的首付比例。

  贷款额度计算

  1.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房,以网签备案合同价格为认定标准;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以网签备案合同价格为认定标准。二手房过户交易计税价格须与网签备案合同价格一致,如不一致,公积金贷款申请无效,不予放款;

  2.具体额度计算公式:

  a:借款人夫妻双方缴存基数之和×12个月×还款能力系数×可贷年限。

  b:借款人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缴存时间倍数+借款人配偶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缴存时间倍数。

  按以上两种公式计算得出的低值,且不超过我市当前最高贷款额度;

  3.最高贷款额度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为准。现行标准为:单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首次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二次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35万元;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首次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55万元,二次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45万元;

  4.月还款额不超过借款申请人(含配偶)家庭月收入的50%。

  根据2024年5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24年5月18日起,新申请的和已申请尚未放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下调后的利率。借款申请人无需办理相关手续。

  2、2024年5月18日前已经放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于2025年1月1日起执行最新利率。借款申请人无需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通知。

  附件:

  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5月17日

  信息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EasgiHBvk_lqbyfJOu9Vz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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