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人才补贴政策最新消息

导语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和“筑梦春谷”人才发展计划,吸引高素质人才回归南陵,加快促进人才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势,现就实施“雁南归”人才回引工程!

  南陵人才补贴政策最新消息

  回引对象及条件

  (一)主要对象

  在县外工作,籍贯或出生地在南陵的各类人才;在南陵求学工作过,或配偶、父母(含配偶父母)在南陵工作的各类人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人才:

  1.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2.县外国有企业或民营企业工作的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

  3.有意愿来陵就业创业、投资兴业、交流指导、建言献策的县外其他各类人才;

  4.可柔性引进至南陵工作的县外各类高层次人才。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质良好,组织能力突出,热爱南陵,关心家乡发展;

  2.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及其他不良记录;

  3.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事业责任心,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必备的工作技能。

  支持政策

  (一)有意回陵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1.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根据管理权限,按照《南陵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工作管理办法》规定程序对口安排岗位。

  2.配偶属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编制的,优先调动工作,对口安排岗位。

  (二)有意回陵入企就业人员

  1.返乡就业补助。对在规上工业企业稳定就业满6个月的返乡就业人员给予最高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返乡就业补贴。

  2.一次性就业补贴。一次性就业补贴。对在我县小微企业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给予每人3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对在规上工业企业稳定就业满6个月以上的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和本市职校(技校)的毕业年度毕业生,给予每人3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

  3.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对中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稳定用工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4.社会保险补助。对企业新引进的3年内毕业的大学生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按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人承担部分给予全额补贴,补贴期2年。

  5.引进人才生活补贴。对企事业单位新引进认定的E层次及以上层次人才,每月给予不超过7000元的生活补贴,补贴期3年。

  (三)有意回陵创业人员

  1.一次性创业补贴。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农民工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返乡人员,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2.返芜创业补贴。返芜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退役军人、外出务工人员(农民工)等各类群体,首次创办市场主体(含企业、民办非企业、农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且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带动3人以上就业的,给予最高10000元返芜创业补贴。3.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在我县登记注册创办实体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和最高不超过400万元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分别不超过3年、2年,财政按规定予以贴息。

  4.新返乡创业企业吸纳就业一次性补助。新返乡创业企业新增吸纳就业6个月以上人员的,由就业补助资金按照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补助。

  (四)有意回陵投资兴业人员

  1.县投资促进中心安排产业链专职人员对接服务。

  2.享受予厂房补助、设备补助、洁净厂房补助、租赁补助、贴息补助、存量盘活补助等南陵县现行招商引资政策。

  (五)有意柔性引进至南陵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

  与用人单位自行商定薪酬待遇,对用人单位以项目柔性引进C层次及以上层次人才,符合芜湖市人才政策条件的,按给付年薪的30%给予引才单位最高200万元总额的资助,按项目计划完成年限等额发放,最长不超过3年。

  以上各类人员,经县级认定,均可享受相应层次的购房补贴、生活补贴等现行人才政策。

  引进程序

  符合条件的县外各类人才可以通过南陵先锋网、南陵先锋微信公众号“雁南归”人才回引专栏,进行在线登记申报。有接收回引人才意向的单位,也可主动向县委人才工作局推荐回引人才人选。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芜湖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雁南归】可获芜湖南陵县人才补贴政策汇总、南陵购房补贴申请指南·补贴发放安排、“雁南归”人才回引政策(申请指南、条件)等人才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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