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芜湖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须知

导语 芜湖市2025年度城乡居民参保缴费须知发布,缴费标准为每人400元,集中参保期为2024年9月9日至12月31日。

  2025芜湖市城乡居民参保缴费须知

  一、参保对象

  (一)具有本市户籍且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

  (二)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长期居住的城乡居民;

  (三)各类在校学生;

  (四)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人员;

  (五)在本市持有合法就业证件或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员及其未就业配偶、未成年子女,持有居住证的公民外籍配偶。

  特别提示:

  1.已参加职工医保或在外市参加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不得重复参保。

  2.我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全日制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原则上在学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若大中专学生为救助对象,原则上在救助对象身份认定地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二、个人缴费

  1.普通居民:个人缴费400元/人,各级财政补助670元/人。

  2.医疗救助对象:根据国家、省、市文件分类确定医疗救助对象个人缴费资助标准。其中特困人员给予全额资助,低保对象个人缴费40元,返贫致贫人口个人缴费80元,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个人缴费200元。

  三、集中参保期和待遇享受期

  集中参保期为:2024年9月9日至12月31日。

  待遇享受期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四、参保缴费方式

  城乡居民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应当按照先参保登记、后缴纳费款的顺序进行。以前年份已经在我市参保并缴费的城乡居民,无需进行参保登记,直接进入缴费环节。

  (一)参保登记

  1.城乡居民原则上以家庭为单位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不含已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和大学生、中职生),到户籍地街道、社区或乡镇(社保服务所)、行政村(社居委)统一办理参保登记。普通在校大学生、中职生在学籍地办理参保登记,作为医疗救助对象的在校大学生、中职生原则上在救助身份认定地办理参保登记。城乡居民因流动就业、就学等原因,可在就业、就学或长期居住地按规定参加基本医保,做到应保尽保,避免重复参保。

  2.除线下参保登记外,城乡居民也可通过“芜湖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皖事通”APP、“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小程序完成全部参保登记和缴费流程。

  3.由民政部门认定的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由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医疗救助对象身份认定信息或户籍等信息发生变化的续保人员,须先到现居住地社区办理参保信息登记或变更手续,再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业务。

  4.以前年份在安徽省内芜湖市外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需先办理原参保地暂停参保,再进行参保登记和参保缴费。省内异地居民可通过“微信”、“支付宝”搜索“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小程序,进入上年度参保地市专区,进行停保后,再进入芜湖专区,在“城乡居民参保登记”板块办理参保登记,登记完成后进行缴费。

  (二)缴费方式

  各缴费通道于2024年9月9日开通,具体缴费渠道如下:

  1.线上参保缴费

  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可通过“芜湖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便民服务”栏,微信、支付宝“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小程序,“安徽税务社保缴费”微信小程序,皖事通APP直接参保缴费。

  2.线下参保缴费

  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须在参保期限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户口本)到代收银行柜面、各乡(镇、街道)或村(社区)的城乡两险代征代办点、各办税服务厅等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由社区、村统一办理的,由社区、村(或乡镇)工作人员在社区、村(或乡镇)的医保经办点操作基层代办系统,完成人员参保,生成参保计划,待参保信息通过省级平台传输至税务部门后方可进行缴费。因社区、村(或乡镇)工作人员疏忽造成的未缴费,不得补缴。

  特别提醒:参保时应注意核对参保信息,参保地、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动的,按照新参保居民重新在新参保地参保缴费。

  3.在校大学生

  原则上,由学校统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代收代缴个人参保费用。

  4.新生儿

  新生儿参保缴费流程与普通居民一致,但需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参保年度:

  参加2025年度居民医保与其他居民相同,待遇享受期相同;

  参加2024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380元,待遇享受期至2024年12月31日;

  同时参加2024年度和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需先进行2024年度参保缴费,再进行2025年度参保缴费。

  特别提示:新生儿出生90天内(含90天)参保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出生90天后参保的,自缴费次日享受待遇。

  五、鼓励连续参保

  自2025年起——

  1.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适当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

  2.对当年基金零报销的参保人员,次年将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

  3.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将根据参保人断保情况设置参保待遇等待期(至少3个月)。

  具体内容按国家和省有关文件执行。

  在参保缴费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拨打以下电话

  0553-12345

  全市税务咨询电话:0553-12366

  全市医保参保经办机构咨询电话

  市医保中心居民科:0553-3996033

  镜湖区:0553-3877924

  弋江区:0553-4833059 4822679

  鸠江区:0553-5968329

  三山经开区:0553-3918195

  经济开发区:0553-5847868

  无为市:0553-6617116 6617299 6617099

  南陵县:0553-6829080 6825010 6823360

  湾沚区:0553-2579151

  繁昌区:0553-7871067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芜湖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居民医保】可获芜湖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入口/缴费标准,门诊·住院报销政策(比例·额度)及医保中心地址·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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