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灵活就业可以享受生育医疗待遇吗?
导语 自2024年8月1日起,我市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女性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在医保待遇享受期内,可享受生育医疗待遇和生育补助金待遇。
芜湖灵活就业可以享受生育医疗待遇吗?
答:可以。自2024年8月1日起,我市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女性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在医保待遇享受期内,可享受生育医疗待遇和生育补助金待遇。灵活就业人员本人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政策规定的生育医疗费,按照我市现行用人单位参保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执行。灵活就业人员分娩的,享受生育补助金待遇,标准为:安徽省上年度月平均最低工资第一档÷30天×98天。
灵活就业人员妊娠7个月(不含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可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补助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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