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范围: 1、学历继续教育。2、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
【继续教育个税专项附加扣除】
一、扣除标准:
1、在学历教育期间按照每年4800(每月400元)定额扣除;
2、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年度,按照每年3600元定额扣除。
*注意:
1、同一年度内取得多个职业资格证书,只能填报享受其中一个,即最多只能享受3600元扣除优惠;不同年度获得不同证书则可以多次享受。
2、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包含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和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如果在一个年度内,既取得了职业资格证书,又存在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两者属于不同继续教育类型,可以叠加享受。即当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可享受3600元扣除优惠,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最多可享受400×12=4800元扣除优惠,两者叠加一年最高可享受8400元税前扣除优惠。
二、申报指南
1、申报材料
【1】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申报信息:教育阶段、入学时间、毕业时间。
【2】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申报信息:教育类型、证书取得时间、证书名称、证书编号、发证机关。
2、申报流程
【1】下载“个人所得税”APP,注册并登录,选择首页“专项附加扣除填报”
【2】选择相应的扣除年度之后,选择“继续教育”。
【3】填写信息,确认后,点击“提交”即可。
注意,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由所在的单位按月进行专项附加扣除的申报,不用自行办理扣除,按月按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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