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为认真贯彻江北新区党工委有关房地产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房地产调控政策,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党工委研究同意,决定发放江北新区购房补贴,现制定实施细则如下。
【芜湖江北新区发放购房补贴实施办法】
一、补贴对象:
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在江北区域内购房且符合芜湖市《发放购房贷款利息补贴和企业购房补贴实施细则》(芜市建函〔2025〕71号)要求的购房人(限自然人)。
二、补贴标准:
每套房屋按人民币 200 元/㎡进行补贴,上限2万元,一次性支付到位。
三、资金兑付:
待市住建局将通过审核并公示后的市级购房贷款利息补贴发放名单函告江北集中区管委会后,由财金部按市《发放购房贷款利息补贴和企业购房补贴实施细则》要求先行支付补贴资金,同时按 200 元/㎡标准(上限2万元)一次性支付江北新区购房补贴资金。
四、其他:
1、每处房屋只可发放一次购房补贴;
2、对提供虚假材料恶意骗补的申请人,一经查实,申请人无条件及时退还补贴资金,情节严重者,严肃追究其相关责任;
3、如遇政府政策调整或其他政策情况,本办法可适时调整;
4、本办法由江北新区管委会规划建设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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