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湾沚区2024年秋季公办园招生方案

导语 芜湖市湾沚区2024年秋季公办园招生方案公布,具体招生对象、招生计划及报名相关安排等详见全文。

  芜湖市湾沚区2024年秋季公办园招生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公平公开原则。幼儿园公开面向社会招生,主动、自觉地接受社会监督。

  (二)免试入园原则。幼儿园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测试。

  二、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小班、中班、大班分别为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中班或大班招生的幼儿需要在小班或中班就读满一年,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适龄幼儿具有湾沚区户籍(含集体户)。

  (二)非湾沚区户籍的适龄幼儿,其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监护人)或幼儿本人在湾沚区境内拥有完全产权的住宅房。

  三、招生方式

  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报名招生。若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直接录取;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则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按计划数录取。其中,小区配套公办园(碧园幼儿园、春江苑幼儿园、南湖幼儿园、迎宾幼儿园、碧水蓝天幼儿园、临湖丽城幼儿园、幸福路幼儿园、向上路幼儿园、新湾幼儿园)在优先满足符合条件的小区业主子女入园的基础上,若有空余学位再面向社会公开报名招生,面向社会公开报名总人数若超过空余学位数,则通过电脑派位录取补齐计划数。如果符合条件的小区业主子女已超过招生计划数,则在小区内按招生计划数通过电脑派位录取,电脑派位按照“有户有房”、“有房无户”、“有户无房”依次优先原则进行。

  四、招生计划

  见附表

  五、招生程序

  (一)信息发布

  通过“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政府”官网中的“通知公告”栏向社会发布公办幼儿园招生方案,同时在各公办幼儿园张贴公告。

  (二)报名和审核

  1.报名登记时间第一阶段:6月18日8∶00—6月20日17∶00,小区配套公办园所在小区内符合条件的幼儿报名登记;第二阶段:7月1日8∶00—7月3日17∶00,非小区配套公办园和有空余位的小区配套公办园报名登记,已被小区配套公办园录取的幼儿不得再填报其他公办幼儿园。报名登记不分先后,但逾期不再接受幼儿报名登记。

  2.报名登记方式采取线上报名登记。手机关注微信公众号“湾沚教育”,点击“幼儿报名”进入幼儿报名系统进行操作。因特殊情况无法完成在线登记的家长,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可委托幼儿园登记。“湾沚教育”微信公众号二维码附后。

  3.报名注意事项

  (1)一名幼儿只能在一所公办幼儿园报名,监护人不得为幼儿在两所及以上幼儿园重复报名。将对各幼儿园报名结果汇总比对,重复报名一经发现,取消参与电脑派位和录取资格,责任自负。

  (2)双胞胎(多胞胎)参加电脑派位时“一号派位,同园录取”,一旦派中,名额在招生计划上相应增加。报名登记时,双胞胎(多胞胎)在网上报名系统的“幼儿类型”中选择填写。

  (3)符合入园条件的二孩(多孩)拟到一孩所在的公办园入园(简称“二孩同园”),该园报名幼儿数超过计划数,二孩(多孩)须参与摇号,若未摇中,再根据未摇中的二孩(多孩)人数进行综合考虑。报名登记时,“二孩(多孩)同园”在网上报名系统的“幼儿类型”中选择填写。

  注意:“二孩同园”指的是2024年秋季学期同一监护人有两个及以上子女拟在同一所公办幼儿园就读,其中2024年春季学期大班幼儿即将毕业进入小学,不属于“二孩同园”(休学除外)范畴。

  (4)网上报名时需要上传幼儿监护人身份证、幼儿出生证明、户口本、房产证等(以报名系统要求为准),下列特殊情况在报名系统的“房产信息”栏选择上传相关材料:①安置房未办理房产证,在“房产信息”栏上传拆迁安置协议等证明材料;②安置房实质性交易达6个月以上且没有办理过户,在“房产信息”栏上传买卖合同、收款收据或发票或银行转账记录、与购房者姓名一致的近3个月水电气缴费记录、社区证明材料等;③已购置商品房但未取得房产证的,在“房产信息”栏上传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等。

  其中,第一阶段小区配套公办园报名时,分为三种类型:①幼儿户籍在该小区且幼儿监护人或幼儿本人在该小区拥有完全产权住宅房,需上传幼儿本人所在的户口本、房产证(简称“有房有户”);②监护人或幼儿本人在该小区拥有完全产权住宅房但幼儿户口未迁入该小区,需上传幼儿本人所在的户口本、房产证(简称“有房无户”);③幼儿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在一本户口本(与户口是否在该小区无关)并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该小区拥有完全产权住宅房,报名时需上传幼儿本人所在的户口本、房产证(简称“有户无房”)。

  (5)网上报名登记完成并通过幼儿园审核后,系统会产生一个报名编号,报名编号仅作为电脑派位用。报名先后与电脑派位无关。

  (6)报名信息在网上提交后,不可自行修改,请家长审慎填写。

  4.报名审核

  (1)第一阶段报名截止后,幼儿园于6月21日17时前完成审核,对于审核不通过且上传材料确实有误的,请家长在6月22日17时前向所报的幼儿园申请,由幼儿园帮助修改,逾期后系统自动关闭,无法修改;第二阶段报名截止后,幼儿园于7月4日17时前完成审核,对于审核不通过且上传材料确实有误的,请家长在7月5日17时前向所报的幼儿园申请,由幼儿园帮助修改,逾期后系统自动关闭,无法修改。

  (2)审核完成后,家长可通过“查询入口”查询审核情况。幼儿监护人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经审核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提供虚假材料、证明材料不全且未按时申请修改的,一律取消电脑派位资格。

  (三)录取查询

  报名信息审核通过的幼儿可在“查询入口”查询是否已被所报幼儿园录取或等待电脑派位。第一阶段小区配套公办园录取查询时间为6月24日17时,第二阶段非小区配套公办园和有空余位的小区配套公办园录取查询时间为7月8日17时。

  (四)电脑派位办法

  邀请区纪委监委、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代表、幼儿园教师代表等全程参与电脑派位并对现场进行监督,其中家长代表从报名幼儿的家长中随机抽取。电脑派位由家长代表随机抽取间隔号、起始号的方式进行,电脑派位结果以幼儿园公示为准。

  (五)报到注册与现场核验

  经录取的幼儿,在规定时间内(以幼儿园通知为准),到幼儿园报到注册,逾期视作自动放弃,责任自负。报到注册时,幼儿监护人需要携带户口本、身份证、房产证、幼儿保健手册、预防接种证等等原件和复印件,需要证明亲属关系和房屋产权的,还需提供结婚证、离婚证、幼儿出生证和其他证明材料,接受现场核验,核验的材料要与报名系统提交的相一致,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录取资格,空缺名额不替补。录取名额不得转让。

  六、组织领导

  区教育局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工作。幼儿园成立工作组负责招生具体工作。

  七、有关要求

  (一)落实回避制度,幼儿园审核工作须由无直系亲属的子女报名的工作人员担任,确保招生工作的公正、公平。

  (二)参与电脑派位招生的相关工作人员须严格遵守招生规定和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招生规定的人员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符合条件的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的子女入园时,也应先报名参加电脑派位,若未派中,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附相关政策文件依据和证明材料且2024年9月幼儿入园时优先保障对象条件不变),由区教育局根据公办园学位情况统筹安排,不受招生名额限制。

  八、附则

  (一)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本方案及未尽事宜由湾沚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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