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房屋征收与补偿标准最新规定2024
导语 决定对《芜湖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助奖励规定的通知》(芜政办〔2022〕3号)、《关于修改芜湖市市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暂行办法的决定》(芜政办〔2018〕18号,芜政办秘〔2023〕21号延期)中住宅房屋的补助和奖励标准进行调整!
芜湖房屋征收与补偿标准最新规定2024
一、住宅房屋补助
对住宅房屋的被征收人可给予一定的征收补助。
国有土地上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补助标准不超过被征收房屋价值(含附属设施及装饰装修价值)的10%;选择产权调换的补助标准不超过被征收房屋价值(含附属设施及装饰装修价值)的10%。
集体土地上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具体补助标准不超过人均标准补偿面积补偿(含附属设施及装饰装修费用)的5%;选择产权调换的具体补助标准不超过人均标准补偿面积补偿(含附属设施及装饰装修费用)的10%。
二、住宅房屋奖励
对签约期限(征收规定期限)内签约搬迁的被征收人可给予一定的奖励。
国有土地上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奖励标准不超过被征收房屋价值(含附属设施及装饰装修价值)的5%;选择产权调换的奖励标准不超过被征收房屋价值(含附属设施及装饰装修价值)的15%。
集体土地上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具体奖励标准不超过人均标准补偿面积补偿(含附属设施及装饰装修费用)的5%;选择产权调换的具体奖励标准不超过人均标准补偿面积补偿(含附属设施及装饰装修费用)的10%。
三、房票安置补助
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并自愿领取房票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安置的,在已有的征收补偿补助和奖励政策基础上,再给予房票安置补助,补助标准不超过被征收房屋价值(含附属设施及装饰装修价值)的25%。
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并自愿领取房票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安置的,在已有的征收补偿补助和奖励政策基础上,再给予房票安置补助,补助标准不超过被征收房屋补偿、人均不足标准补偿面积的区位价格补助和附属设施及装饰装修费用的总额的25%。
市区江南片区(不含湾沚区、繁昌区)的被征收人可通过领取房票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进行安置。具体政策按照《芜湖市市区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实施意见》执行。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并关注【芜湖本地宝】公众号,在聊天对话框回复【征收补贴】即可获取芜湖征收补助政策一览、政策解读,芜湖征收最新消息查询入口、征收补偿安置信息公示入口、芜湖/安徽征收最新政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