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加装电梯公积金提取政策

导语 芜湖市范围内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出资增设电梯的业主在申请人家庭在本市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情况下,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根据《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规范(2020年8月修订版)》,芜湖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个人分摊费用办理指南如下:

  (一)提取条件

  1、芜湖市范围内既有住宅增设电梯。

  2、申请人为出资增设电梯业主。

  3、申请人家庭在本市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二)提取对象

  本人、配偶、产权共有人。

  (三)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结婚证(或未婚承诺书)原件(产权人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可以不提供《结婚证》);

  3、增设电梯的房屋产权证书原件;

  4、增设电梯销售安装合同原件;

  5、增设电梯竣工检验报告原件;

  6、增设电梯自付费用材料原件(票据、费用结算单);

  7、申请人收款银行账户(申请人第三代社保卡已激活金融功能的,可不提供)。

  (四)提取时间

  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自增设电梯费用发票开具之日起12个月(含)内可以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以后年度不可再提取。

  (五)提取金额

  1、按实际自付费用计算,提取总额不超过应由本户承担的增设电梯建设费用。2、产权共有人提取额按照所占产权份额计算,需补充提供产权份额证明材料。

  (六)其它

  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个人分摊费用,在线下柜面办理。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芜湖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电梯】可获芜湖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法、是否加装表决方式、及加装电梯公积金提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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