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产假最新政策

导语 安徽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表决稿)》,对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基础上,延长产假六十天。

  一、安徽产假最新消息

  2021年11月19日,安徽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表决稿)》(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规定,对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给予以下奖励: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基础上,延长产假六十天;男方享受三十天护理假。

  二、芜湖产假规定

  产假天数按下列方式计算:

  (一)女职工妊娠4个月(不含4个月)以下流产的,产假15天;

  (二)女职工妊娠4个月(含4个月)以上7个月(不含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产假42天;

  (三)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引产的,产假98天,剖宫引产的,产假增加15天;

  (四)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分娩的,产假158天。剖腹产的,产假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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