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产假期间工资如何发放?
导语 芜湖参保女职工在产假时间内,参保正常、享受生育津贴待遇的,停发工资,改为享受生育津贴。参保女职工生育津贴申报次月,一次性先行发放产假以来应享受的生育津贴,后期按月发放至参保职工社保卡金融账户。
一、计算方法
根据2022年9月1日起施行的《芜湖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办法》,职工产假期间工资发放安排如下:
1、参保女职工在产假时间内,参保正常、享受生育津贴待遇的,停发工资,改为享受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的计算公式为:生育津贴=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
注:参保女职工在连续缴费期间或享受生育津贴期间更换用人单位参保的,生育津贴的标准按女职工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当月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
2、由财政部门全额供给的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福利不停发,生育津贴不予发放。
二、发放形式
参保女职工生育津贴申报次月,一次性先行发放产假以来应享受的生育津贴,后期按月发放至参保职工社保卡金融账户。用人单位停止缴纳职工医保的,从停止缴费的次月起停止享受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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