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后台有朋友问芜湖“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有什么办理条件,小编整理了芜湖2025最新相关政策,详情见正文。
(一)“商转公”申请条件
申请人需为商业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且必须是不动产权证书载明的权利人,并同意将该住房作“商转公”贷款抵押物。
申请“商转公”贷款除应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规定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申请“商转公”贷款时,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且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
(2)申请人家庭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再申请“商转公”贷款;
(3)申请人家庭已使用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能再申请“商转公”贷款;
(4)申请人申请“商转公”贷款前,原商业贷款尚未结清且还款状态正常,近24个月内无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恶意拖欠记录;
(5)原商业贷款银行同意申请人提前全部或部分还款;
(6)原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中的商贷部分不适用本办法;
(7)“商转公”贷款涉及的房屋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且权属明晰,住房抵押权人仅为该商业贷款发放银行,且无其他抵押、查封、设定居住权等权利限制情形。
(二)“商转公”贷款方式
一般有两种,分别为“先还后贷”方式和“以贷还贷”方式(具体需咨询原商业贷款银行)。
1、“先还后贷”。
申请人在“商转公”贷款审批通过后,需自筹资金将原商业贷款结清并注销原贷款抵押登记。公积金中心将贷款资金发放至借款人个人银行卡(本地银行一类银行账户)
2、“以贷还货”。
申请人无需自筹资金将原商业贷款结清,由公积金中心将贷款资金发放至商业银行指定还款账户结清原商业贷款。
(三)“商转公”办理材料
(1)申请人本人及配偶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2)婚姻状况证明:包括结婚证、离婚证、婚姻状况承诺书等;
(3)近30天内的个人信用报告;
(4)收入证明(原则上以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月收入认定标准。如果申请人未缴存住房公积金或实际月收入高于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需提供单位出具的月收入证明和收入流水);
(5)商业贷款所购住房的购房合同、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增值税普通发票;
(6)商业贷款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商业贷款银行出具的《同意提前还贷证明书》。
(四)“商转公”最高贷款额度
首次贷款:单人缴存最高70万元、夫妻双方均缴存最高90万元
二次贷款:单人缴存最高60万元、夫妻双方均缴存最高80万元
实际可贷额度未达到最高贷款额度的,以实际可贷额度为准。
来源: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https://gjj.wuhu.gov.cn/ztzl/zfgjjzcjcjwtjdhb/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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