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住房公积金怎么申请共济使用贷款额度?
导语 缴存人和配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按照现行贷款计算规则计算,未达到贷款最高额度时,可申请共济使用夫妻双方父母及子女在我市的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
芜湖住房公积金怎么申请共济使用贷款额度?
缴存人和配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按照现行贷款计算规则(两个公式)计算,未达到贷款最高额度时,可申请共济使用夫妻双方父母及子女在我市的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缴存人为单身的,可申请共济使用本人父母及子女在我市的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共济后可贷额度总计不得超过我市最高贷款额度。在此基础上,如果同时符合“上浮贷款额度”政策可叠加享受。
“共济使用贷款额度”政策对参与共济人的账户有什么要求?如果共济人已有两次公积金贷款记录且已还清,是否具备再次参与共济的资格?公积金共济人参与共济的情况,算不算作公积金贷款的次数? 参与共济人在办理业务时需提供哪些材料?
答:参与共济后,主贷人及配偶未足额提取时,共济人可参照我市公积金购房和还贷(含提前还贷)政策,提取差额部分(共济人购房支取不需要留贷款金额的十分之一)。
如一方父母参与共济后贷款额度仍不够,另一方父母可以同时参与共济,但共济人不可同时参与多个子女的贷款共济,其家庭可支配收入和负债一并算入还款能力范围。共济人需在办理贷款时签订承诺书,共济贷款出现逾期时,共济人账户需承担还款义务。在此笔贷款未结清前,共济人不得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得再向他人提供共济额度,不得办理其他住房消费类提取和销户类提取(含异地转移接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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